亮点一:重疾赔完后,轻症和中症继续保障。
亮点二:60岁前轻症中症和重疾叠加赔付,黄金年龄保障加码。
追求全面保障的群体
特殊职业投保有限制,可选责任中“恶性肿瘤-轻度/重度、原位癌额外保险金”与“特定心脑血管疾病额外保险金”不能同时投保。
1.核心保障
赔付条件
110种,最高赔1次,按100%基本保额赔付。
35种,最高赔3次(重疾后不终止,不同组可赔,间隔90天),按60%基本保额赔付。
40种,最高赔4次(重疾后不终止,不同组,间隔90天),按30%基本保额赔付。
2.其他保障
⇋ 查看推荐点评
赔付条件
确诊首次重疾且间隔1年后,60岁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前再次确诊不同种重疾,基本保额每年恢复40%,最高至120%。
60岁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前:首次重疾/中症/轻症额外赔:可以获得80%/30%/15%基本保额。
轻症癌症/原位癌按基本保额30%的给付,间隔期180天/3年(限不同器官);重度癌症按120%基本保额给付,间隔期180天/3年(新发/复发/持续/转移)。
10种心脑特疾,120%基本保额,180天/1年间隔期。
18岁前按已交保费和现金价值较大者给付,18岁及之后按基本保额进行给付。
轻中重疾确诊,可以豁免剩余未交的保费。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州省贵阳市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产品详细信息以产品约定为准,如果发现信息有误,点击这里向我们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