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一:重疾不分组赔3次,第二次、三次重疾赔付有120%基本保额;
亮点二:轻中重疾可额外叠加赔付;
亮点三:可以附加住院津贴,轻中重疾累计给付180天,18岁前意外伤害累计给付90天。
少儿群体
疾病关爱金保70岁或保终身的,有两个时间段可以选择
1.核心保障
赔付条件
128种重疾,不分组保3次,首次重疾按100%的基本保额给付,间隔365日后,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按120%基本保额给付;间隔365日后,第三次重大疾病保险按120%基本保额给付。
30种,每次按60%基本保额给付,与轻症共计保障6次(首次重疾确诊90天后,非同组中症继续保障)。
51种,每次按30%基本保额给付,与中症共计保障6次(首次重疾确诊90天后,非同组轻症继续保障)。
2.其他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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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付条件
20种特定疾病,额外给付120%基本保额。
16种罕见病,额外给付120%基本保额。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发生的重大疾病、中度疾病或轻度疾病,可以豁免自重大疾病、中度疾病或轻度疾病确诊之日以后的各期保险费。
第二次恶性肿瘤重度赔付120%基本保额,首次确诊癌症间隔期3年,首次非癌症间隔期180天,与二次重疾可以叠加。
保终身可以选择两个时间段:保单前30年或60周岁前重疾、中症和轻症额外给付基本保额的60%、20%、10%。
100元/天或200元/天;其中重疾住院津贴按住院医疗日额乘以每次住院天数乘以200%;中症住院津贴按住院医疗日额乘以每次住院天数乘以150%;轻症住院津贴按住院医疗日额乘以每次住院天数乘以100%,给付天数累计以180天为限,18岁遭受意外伤害住院津贴按照住院医疗日额乘以每次住院天数乘以100%,累计给付以90天为限。
18岁前按已交保费和现金价值两者较大者来给付,18岁后按照基本保额给付。
重度/中度/轻度疾病/身故全残豁免保险费。
福建省福州市、厦门市、泉州市、浙江省杭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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