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一:保障全面,覆盖了驾乘、水陆交通和航空意外保障,赔付额度高,最高可以赔到保额的10倍-30倍。
亮点二:平安到期可以返还,最高可以返还保费的130%。
18-55岁
这是一款保障期20年或30年的长期意外险,缺乏意外医疗保障。
1.核心保障
年满 41 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不含)之前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以下金额最大者赔付:(1) 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的 160%;(2) 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若被保险人于年满 41 周岁之后至年满 61 周岁之前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以下金额最大者赔付:(1) 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的 140%;(2) 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若被保险人于年满61周岁之后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以下金额最大者赔付:(1) 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的 120%;(2) 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平安满期给付满期保险金,(1)保险期间20年,满期返115%已交保费;(2)保险期间30年,满期返130%已交保费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导致身故或全残,按照赔付基本保额。
若被保险人于保单生效180日后以乘客身份乘坐或作为驾驶员驾驶私家车、公务车或租赁车期间遭受意外事故,赔付10倍基本保额。
若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以乘客身份乘坐水陆公共交通工具期间遭受意外事故,赔付10倍基本保额。
若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以乘客身份乘坐民航客机期间遭受意外事故,赔付30倍基本保额。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有效期内在法定节假日内遭受意外事故,赔付10倍基本保额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有效期内因高空坠物及高空抛物而遭受意外事故,赔付10倍基本保额。
北京、河北、陕西、内蒙古、辽宁、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山西、宁波、厦门、天津、大连、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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