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疾新规实施以来,各大保险公司都推出了代表性的产品。弘康人寿的哆啦A保等热门产品已经是深入人心。在此之后,推出了一款新定义产品-相守健康2021。
弘康人寿相守健康2021的保障很灵活,主要由必选责任+可选责任组合而成,必选的重疾保障是单次赔付,可选轻症或中症以及豁免,另外有13种男性特疾、7种女性特疾额外可赔50%的保额,恶性肿瘤关爱金二次赔付,只是要留意间隔期。另外也可根据需求是否附加身故保障。那么,这款产品是否值得投保呢?
本期主要分析:
1、弘康人寿相守健康2021保什么内容?
2、相守健康2021在产品形态、保障内容上的相对优势
3、需要留意癌症间隔期、疾病定义等细节
4、弘康人寿最新消费者投诉情况了解
亮点一:保障灵活,必选责任和可选责任组合投保,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选择保障。
亮点二:区分男性和女性特定重疾额外赔付,有癌症关爱金二次赔付。
0-60岁的群体
这款产品的必选保障是重疾,可选保障可以根据需求灵活搭配。
1.核心保障
赔付条件
保120种重疾,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确诊首次患有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合同,保险公司将按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保险公司在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之后,若投保人未投保可选保险责任“恶性肿瘤关爱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确诊首次患合同约定的45种轻症疾病之一,保险公司将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30%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合同的每种轻症疾病限给付一次,给付后该种轻症疾病保险金责任终止。不同轻症疾病可以多次给付,但轻症疾病保险金累计给付以四次为限。当合同累计给付的轻症疾病保险金达到四次时,责任终止。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确诊首次患合同约定的28种中症疾病之一,保险公司将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50%给付中症疾病保险金。合同的每种中症疾病限给付一次,给付后该种中症疾病保险金责任终止。不同中症疾病可以多次给付,但中症疾病保险金累计给付以两次为限。当合同累计给付的中症疾病保险金达到两次时,责任终止。
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确诊首次患有合同约定的13种男性特定疾病之一,保险公司除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外,还将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50%给付男性特定疾病保险金,责任终止。
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确诊首次患有合同约定的7种女性特定疾病之一,保险公司除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外,还将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50%给付女性特定疾病保险金,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确诊首次患有合同约定的非“恶性肿瘤-重度”的重大疾病,若被保险人自合同约定非“恶性肿瘤-重度”的重大疾病确诊之日起满180天后,又经专科医生确诊首次患有“恶性肿瘤-重度”,保险公司将按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恶性肿瘤关爱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确诊“恶性肿瘤-重度”且保险公司已按合同约定承担重大疾病保险责任,若其自“恶性肿瘤-重度”首次确诊之日起满5年后,第二次经专科医生确诊发生合同约定的“恶性肿瘤-重度”,保险公司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恶性肿瘤关爱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非意外伤害导致身故,且身故时未满十八周岁,保险公司将按被保险人身故时累计已交纳的保险费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非意外伤害导致身故,且身故时年满十八周岁,保险公司将按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若被保险人符合合同约定中症疾病保险金或轻症疾病保险金的给付条件,则保险公司自被保险人经专科医生确诊首次患有合同约定的中症疾病或轻症疾病的下一个保险费应交日开始,豁免合同应交纳的各期保险费至交费期限届满为止。
北京、河南、江苏、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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