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一:母婴双重保障
给孕妇提供的保障不仅有孕产妇特定疾病、妊娠身故,还有孕产妇流产保险金,给新生早产儿提供重症住院和手术医疗保险金;
亮点二:新生儿重症赔10万
出生孕周在28周以上37周以下的新生儿,转入新生儿重症监护室治疗的,最高可给付10万额度的医疗保险金,赔付额度高;
亮点三:流产保障条件宽松
因保胎失败而流产或引产,或依据认可的医院建议,出于第一被保人或胎儿健康原因而进行流产或引产的,都可赔付。
备孕的准妈妈和孕周未满24周的孕妇
妊娠特定疾病只有3种,分别是胎盘早期剥离、羊水栓塞、子痫症,涵盖的疾病种类少,孕产妇怀孕期间可能发生的疾病远不止这3种。市面上妊娠期特定疾病保障的比较全面的有平安的幸孕星,保26种疾病,保障更加全面
1.医疗报销
赔付条件
第一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孕产妇妊娠疾病,赔基本保险金额
第一被保险人在妊娠期或妊娠终止后42日(含)内,因妊娠身故,赔基本保额
分娩的活产新生儿同时出现妊娠满28周至未满37周分娩、出生后30日(含)内曾转入新生儿重症监护室(NICU)接受治疗,经社保报销,扣除1万免赔额后,按100%赔付;未经社保报销,扣除1万免赔额后,按70%赔付。
北京、天津、河北、江苏、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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